答
根据您描述的情况,陆某的情况属于工伤与交通事故竞合的情形。结合江苏地区的赔偿标准,我为您分析如下:
一、甲公司应承担的工伤保险待遇(因陆某是在工作安排期间发生事故):
1.医疗费:凭票据实报销(扣除交通事故责任方已赔付部分)
2.住院伙食补助费:按当地标准约30元/天
3.停工留薪期工资:原工资1500元/月(建议申请12个月)
4.一次性伤残补助金:27个月本人工资(1级伤残)=40,500元
5.按月支付的伤残津贴:90%本人工资=1350元/月(1-4级伤残需终身支付)
6.生活护理费:需先进行护理依赖等级鉴定,完全护理依赖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0%计算(江苏2023年为6172元,50%即3086元/月)
二、关于伤残等级:
陆某的伤情很可能构成1级伤残(截瘫伴大小便障碍),需尽快申请劳动能力鉴定。建议携带完整病历资料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。
三、特别提醒:
1.甲公司未缴纳工伤保险的,所有待遇由公司承担
2.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待遇可双重主张,但医疗费不得重复赔付
3.护理费、辅助器具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需保留票据
协商方案建议:
1.先确认公司是否愿意补缴工伤保险(可降低公司赔付压力)
2.建议按1级伤残标准计算终身待遇总额,可考虑一次性赔付(需折算现值)
3.务必签订书面协议并公证,明确后续病情变化处理方式
后续步骤:
1.立即申请工伤认定(1年内有效)
2.待伤情稳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
3.可同步进行护理依赖等级鉴定
建议尽快收集工资发放记录、工作证明等劳动关系证据。如需协助计算具体赔偿数额,可提供更详细的工资和医疗费凭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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